养老机构不收困难老人?北京:收,政府兜底,最高补贴3600元!2021年起执行!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8    分享到:

【现实挑战】困境老年人生活无法自理,收入微薄难以承受养老机构收费

 

【应对策略】政府兜底,低收入家庭失能失智或高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可获最高每月3600元补贴

 

★北京市城乡特困家庭、低保家庭,以及低收入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政府将按类别给予不同数额的补贴。

 

政府兜底帮困境老人住进养老机构

 

通州区潞城镇贾后疃村的王先生没有子女,现今83岁的他多年来一直独自生活。卧病在床后,居家照护严重缺失。

 

20198月,曙通社工事务所的社工在走访过程中就了解到了老人的情况,但因为老人指定其邻居担任他的监护人,社工尊重老人的意愿没有过多介入老人的生活。直到今年8月初,社工和家庭救助顾问在摸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情况时再次来到老人家中,得知老人因中风导致偏瘫,生活已不能自理,尽快住进敬老院享受集中供养才是最好的选择。

 

在工作人员的劝说和多方共同努力下,老人最终住进了甘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有专门的护工进行看护。王先生对社工由开始的不敢信任,转变为诚心感激。入院手续办妥后,看着干净的环境和专业的护理人员,他对社工说:“谢谢你们,我这次真是死里逃生了!”

 

据悉,通州区潞城镇启动精准救助服务项目以来,为该地区1919户低保低收入、特困家庭、特困供养人员等服务对象提供了帮扶。在未来,全市像王先生这样的困境老人,均将明确由政府兜底,通过获取补贴入住养老机构。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就《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哪些老人可领补贴?

 

《征求意见稿》明确,“困境家庭服务对象”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服务对象,包括城乡特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或重度残疾人;

 

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高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

 

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高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含其重残的独生子女);

 

未享受城乡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待遇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简称其他重度残疾人)。

 

困境家庭按类给补贴低保户最高每月3600

 

按照《征求意见稿》,此次拟调整的补贴标准为:

 

城乡特困服务对象,在给予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基础上,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予以补助,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

 

低保家庭服务对象,按照每人每月3600元予以补助,其中市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给予每人每月18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

 

低收入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对象,按照每人每月2800元予以补助,其中市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给予每人每月14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

 

其他重度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予以补助,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

 

其他重度残疾人与其失能、失智、高龄或重度残疾的父母共同入住养老机构的,每名服务对象均按照其他重度残疾人服务对象补助标准上浮30%执行,其中上浮部分由各区财政负担。

 

补贴数额相对养老机构收费够用吗?

 

数据显示,总体来看,北京的养老机构价格比较亲民,每月收费在4000元以下的养老机构占六成以上。

 

根据60加研究院发布的《北京养老机构市场研究报告2020》,北京养老机构平均价格为每月3615.5元。同时养老机构价格与区域经济实力基本相符,朝阳区最高,平均价格为5493元,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共120家,平均收费价格为5565元,要远高于样本平均价格。

 

因此,如果养老机构收费价格低于规定补助标准的,按照实际收费价格予以补助。

 

入住之日享受补助虚报冒领将追究法律责任

 

困境老人可以入住哪些养老机构?

 

为困境家庭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机构,应为二星级及以上的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可根据自身身体状况、经济状况及居住状况,在全市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入住,优先入住符合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

 

补贴如何申领?

 

资金结算方面,根据《征求意见稿》,该项补助为“先服务、后结算”,每季度结算。在下季度第二个月月底前,区民政局按照确认数据,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相应的养老机构法人账户。服务对象自入住养老机构之日起,即享受规定的补助。同时,困境家庭服务对象享受入住养老机构补助资金的,不再享受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服务机构收住精神残疾人的,参照收住同等级智力残疾人标准予以补助。

 

冒领补助金有何后果?

 

《征求意见稿》明确,对虚报、冒领政府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资格且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将养老机构及其法人代表纳入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黑名单;补助资金已发放的,由区民政局依法追回;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该办法拟自20211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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