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老年人跌倒预防管理的内容、要求的相关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老年人跌倒预防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67-2013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
JGJ 450-2018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GB/T 10001.9-2008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MZ/T131-2019《养老服务常用图形符号及标志》
GB/T 29353-2012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T/CGSS 014-2020 老年人跌倒风险综合评估规范
MZ 008-2001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养老机构 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指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综合性服务的各类组织。
3.2 照护人员 nursing assistants for the aged
指经过专业老年人护理知识、技能培训,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护理照料等服务的人员。
3.3 跌倒 fall
指出现突然发生的、不自主的、非故意的体位改变而倒在地上或更低的平面上。
3.4 康复服务 rehabilitation services
指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老年人身心、社会功能障碍,达到和保持生理、智力、精神和社会功能的活动。
4 外部环境要求
4.1 建筑要求
4.1.1 按照GB 50867-2013的要求,养老机构地面应全部采用防滑材质。
4.1.2 养老机构出入口的地面、台阶、踏步、坡道等均采用防滑材料铺装,应有防止积水的措施,严寒、寒冷地区宜采取防结冰措施。
4.1.3 按照JGJ 450-2018的要求,室内空间不宜有高差;当有不可避免的高差时,不应大于1.5cm,且应以斜坡过渡。室内外交通空间,当地面有高差时,应设置坡道连接,且坡度不大于1/12。当坡道的高度大于10cm时,设无障碍通道。
4.1.4 在楼梯设双侧扶手。居室内卫生间、公共卫生间、助浴间、走廊设置适老化扶手。
4.1.5 居室内宜留有轮椅回转空间,床边应留有护理、急救操作空间。
4.2 设备设施要求
4.2.1 公共活动区、走廊、居室、卫生间有足够的采用均匀透亮、无频闪、不眩光的灯光设计。灯具开关适合老年人行为习惯,方便老年人开关。
4.2.2 按照GB/T 10001.9-2008的要求,在必要处安装安全标志标识、老年人无障碍标识。位置易于查看,标识设计在尺寸、颜色、文字、材质等方面符合老年人视觉特点和MZ/T131-2019的相关要求,易于识别。
4.2.3 居室床边应设置床挡设备。在老年人方便触及的位置设置呼叫设备。
4.2.4 按照GB/T 29353-2012的要求,卫生间应配置坐式便器,坐便器旁应设安全扶手和呼叫按钮。
4.2.5 洗浴空间(包括公共洗浴空间和居室内的洗浴空间)应设淋浴设备,防滑设备、有紧急呼叫装置或可穿戴紧急呼叫装置。
4.2.6 根据老年人身体活动需要提供轮椅、助行器等辅具。
4.2.7 如有必要,根据医嘱,使用约束工具。
4.2.8 配合使用离床报警器、红外线监测仪、跌倒预警器、髋关节保护器、防跌垫等设备设施。
4.3 环境管理要求
4.3.1 保持地面整洁。无水渍、无油渍、无污物、无电线、无异物。清扫地面时应在周围设立警示牌。
4.3.2 保持走廊通道通畅,无杂物。
4.3.3 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修,保证功能完好。
4.3.4 老年人常用物品置于便捷处取用,居室内不放置障碍物品,保证老年人行动路线通畅。
4.3.5 带滚轮的设备在不需移动时要保持刹车固定。
4.3.6 床的高度应低于老年人膝盖,摇床杆使用完毕,应立即归位。
4.3.7 保持室内光线充足,夜间开启夜灯及厕所照明灯。
5 运营管理要求
5.1 评估
5.1.1 参照T/CGSS 014-2020的内容对老人进行躯体功能评估、跌倒风险相关疾病评估、跌倒风险相关用药评估、感知觉评估、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认知功能评估、抑郁状态评估。
5.2 告知
5.2.1 评估后应将结果告知老年人及家属。
5.3 养老机构服务措施及要求
5.3.1 照护服务
5.3.1.1 根据老年人评估结果,制定防跌倒护理计划。
5.3.1.2 响应老年人的呼叫需求。
5.3.2 医疗服务
5.3.2.1 医护人员关注有跌倒风险老年人的患病情况和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护理计划,告知照护人员。
5.3.2.2 医护人员对老年人用药情况进行管理。对影响意识、血压、血糖、睡眠等易导致跌倒的药物进行用药观察。
5.3.2.4 根据老年人情况,判断老年人是否需要并使用约束工具。
5.3.3 康复服务
5.3.3.1 根据5.1.1的评估结果,由专业康复师制定老年人康复计划,进行身体功能训练,包括但不限于肌力、平衡、协调等训练。
5.3.3.2 根据5.1.1的评估结果,为老年人选择适合的康复器械和助行器械。
5.3.3.3 老年人康复过程中全程有工作人员陪护。
5.3.4 社工服务
5.3.4.1 应安排老年人在安全环境内进行活动,降低跌倒风险。
5.3.4.2 按照MZ 008-2001的要求,定期对老年人进行心理疏导,降低和缓解其对跌倒的恐惧心理。
5.4 健康宣教
5.4.1 向老年人介绍生活环境和各类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
5.4.2 加强对老年人和家属的跌倒风险的宣教,让其掌握预防跌倒的措施。危照护人员上岗、转岗前应接受老年人跌倒预防培训。
(如有养老相关问题和合作意向,请联系4008-522-808 ;13811375603(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