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怎样解决矛盾纠纷?刚刚结束的民政部发布会提出八大权威指导意见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3    分享到:

目前,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4.23万个,床位429.1万张,收住老年人214.6万人,入住养老机构已经成为重要的养老方式。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养老机构合法权益和正常服务秩序,民政部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  做好服务纠纷处理工作的意见》。

 

今天下午,民政部养老服务司举行2020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二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和三季度相关工作安排;解读《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政部 中央政法委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 做好服务纠纷处理工作的意见》,并回答记者问。

 

 

关于二季度工作,民政部办公厅副主任、民政部新闻发言人贾维周介绍:

 

1、指导地方统筹做好养老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有序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在出台支持企业的税收、融资、就业等政策措施中把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其中,帮助纾困解难。

 

2、持续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健全县级失能照护机构、乡镇敬老院、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相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网络。

 

3、联合9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护条件。

 

4、启动实施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实验,开展人工智能养老服务领域的道德伦理、法律制度和社会治理研究。

 

5、深入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启动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6、印发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先行先试工作通知,发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切实推进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关于三季度工作,贾维周介绍:

 

1、深入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2、健全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

 

3、推动出台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4、修订《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政策措施,继续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5、推广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典型经验。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李邦华副司长解读《民政部 中央政法委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 做好服务纠纷处理工作的意见》:

 

目前,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4.23万个,床位429.1万张,收住老年人214.6万人,入住养老机构已经成为重要的养老方式。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养老机构合法权益和正常服务秩序,民政部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  做好服纠纷处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本着客观中立、依法治理、多元参与、部门协作的原则,围绕着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纠纷处理工作,主要提出八方面的指导意见:

 

 

一是加强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压实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消除服务安全风险,最大限度预防纠纷发生。

 

二是规范养老机构服务纠纷处理程序。对发生服务纠纷时,养老机构应当采取的步骤作出了规定,要求养老机构规范处理,及时救助,优先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三是引导当事人自愿协商解决纠纷。对责任明确、当事人无重大分歧或异议的服务纠纷,鼓励当事人自愿协商解决,引导当事人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诉求。

 

四是运用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强调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协会调解等方式,多元化解养老机构服务纠纷。

 

五是依法裁判养老机构服务纠纷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针,平等保护、权责一致原则。

 

六是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养老机构服务纠纷处理过程中,扰乱正常服务秩序,以及侵犯养老机构和其他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七是建立部门协作工作格局。明确民政部门和有关中央单位、部门的职责分工与协作。

 

八是营造依法解决养老机构服务纠纷的社会氛围。明确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文明、理性表达诉求。

 

[中国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我想问一下李司长,关于养老服务纠纷的处理文件起草的整体思路是什么,能否介绍一下?

 

李邦华:

谢谢!《意见》的起草总体思路是促进养老机构服务纠纷处理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同时既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我们在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目前养老机构服务纠纷由逐渐增多的趋势,这与我国养老服务还处于发展起步阶段有关。有的养老机构服务经验不足,还有的老年人和家属对养老服务不熟悉,再加上这几年养老机构规模快速增加,导致养老服务纠纷数量整体有所增加。《意见》从规范养老机构内部管理服务行为出发,强调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从源头上消除服务安全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

 

二是坚持多元方式化解纠纷的原则。一旦出现了纠纷,当事人双方最好能够友好平等协商解决。对责任明确,争议不大的纠纷,协商解决是最节约成本、最高效,最大程度达成彼此谅解的方式。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调解,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化解。调解不成,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是坚持平等保护、权责一致的原则。《意见》平衡保护老年人和养老机构合法权益,确定平等适用法律的原则,既严厉打击养老服务中的欺老虐老行为,也不片面加重养老机构责任。对养老机构已经依法履行服务协议和管理职责,符合服务标准的,依法裁判减轻或免除责任。

 

四是坚持依法维权的原则。依法打击养老机构服务纠纷处理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养老机构正常服务秩序,保护其他入住老年人合法权益。

 

[中央广播电视台央广记者]李司长,近年来养老机构跟老年人的矛盾纠纷似乎呈高发态势,在您看来未来养老机构应该如何预防和减少与老年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谢谢。

 

李邦华:

养老机构作为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在养老服务纠纷的预防和减少方面具有很强的主动性,《意见》结合养老机构服务纠纷的一些特点,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和建议。我们概括起来主要分为四个方面。

 

第一,总体上要求养老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服务能力,避免疏忽大意和能力不足等原因引起的纠纷。老年人特殊的身心特点决定了养老服务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养老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服务安全问题,最大限度防范风险。

 

第二,在老年人入住前养老机构要做好老年人的入住评估、签订服务协议,做好风险告知,就老年人的基本状况、服务方案等达成一致。老年人代理人也要充分告知老年人的相关信息,不要隐瞒,避免没有事先约定或者约定不详引起纠纷。

 

 第三,在服务的过程中养老机构要从安装视频、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护理日志等方面入手,做好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服务记录,避免发生服务纠纷之后口说无凭,加强内部岗位管理和自我监督提升。

 

第四,服务纠纷刚发生时,养老机构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避免事态恶化和矛盾升级。《意见》要求养老机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如果出现老年人受伤等情况,养老机构应当本着老年人权益优先的原则,先将老年人送医治疗。同时,按照告知权利、封存证据、配合调查等程序,相应作出应对和处置。

 

[光明日报记者]这次《意见》对于明确依法打击纠纷处理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的考虑是哪些?

 

李邦华:

 

近年来我们看到养老机构服务纠纷发生之后,有少部分人员不能理性地依法维权,采取了一些比较极端的做法,比如在养老机构内外拉横幅、摆放遗体、聚众闹事等,对养老机构正常服务秩序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同时,也影响到其他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些养老机构尤其是小型养老机构甚至因为纠纷被迫停摆营业,对行业稳定发展也不利。

 

因此,《意见》倡导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纠纷处理过程中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打击。

 

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形,养老机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同样,对养老机构在服务纠纷处理过程中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及相关部门也将依法追究责任。谢谢!

 

来源:民政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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