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 广州将对养老机构实行“黑名单”和“红名单”并行机制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8    分享到:

近日,广州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构建养老机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全面化解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同时,提出对养老机构实行“黑名单”和“红名单”管理制度。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将推动实现全市养老机构100%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新建养老机构100%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联合监管形成常态,信息管理和“互联网+监管”成熟运作,机构养老服务市场秩序得以全面规范。

养老机构监督管理机制

 

据了解,目前,广州共有养老机构217家,养老服务总床位6.8万张,从2016年起每千名老人床位数持续达到4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60%,医养结合率达到97.5%,整体市场趋于成熟,结构更加合理。而《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广州养老机构监管工作从“点”到“面”,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实施方案》从完善统筹协调机制、规范事前登记备案、狠抓事中监管、完善事后处置、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着手,提出多项具体工作措施,覆盖养老机构监督管理、质量建设全过程。

 

1

职能部门会商共议制度

 

其中,明确建立职能部门会商共议制度,定期共同研究解决养老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首次全面明确各职能部门和民政系统内部纵向部门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分工机制。

 

2

社会监督机制

 

同时,明确全面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打通自下而上的问题反馈关节,推行机构间互相监督。全面规范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工作,明确对已完成登记但确实不具备运营条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不符合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的项目,采取备案标注、联络提醒、依法依规处理等措施,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养老机构内部开通一条热线,设置一个信箱,指定一个专员或设立一个部门,全面完善投诉建议受理机制。

 

“黑名单”和“红名单”机制

 

1

明确奖惩机制

 

针对全市养老机构,明确实施失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形成统一有序的信用信息发布使用管理机制,探索构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这便是养老行业提到的“黑名单”制度。

 

对于信誉度优良、诚信水平和评估等级较高的养老机构,列入养老机构“红名单”。

同时,将违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养老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的,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等措施予以处置。

 

2

优化补贴机制

 

在扶持养老机构方面:

 

新增床位补贴项目向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倾斜,采取旅居式、会员制运营模式或直接售卖养老床位使用权的,将限制享受有关补贴。

扶持普惠性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以及其他各项收费总额高于约束标准的,不予资助护理补贴。

 

3

加大人才培养支持力度

结合“南粤家政”羊城行动工程,强化职业规范,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各类院校开展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吸引更多年轻人投身养老服务行业。

 

4

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全面实施安全基本规范、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照料设施设计规范、等级划分与评定等国家标准,推进落实广州地方标准,促进养老机构标准化管理。

 

5

保障用地供应

《实施方案》还提出,将通过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和出台有关扶持政策,保障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用地场地供应、落实政府公有房产优先优惠用于养老服务、严格养老服务设施公建配套要求。

 

 | 文章来自南方日报,记者:汪祥波 通讯员:廖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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