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亿元专项养老信贷额度 深圳发布支持养老行业发展“金10条”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6    分享到: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及深圳市委、市政府抗疫期间工作要求,精准帮扶养老服务行业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日前,深圳民政局联合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制定了《支持深圳市养老服务行业发展专属金融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共推出了10项金融政策支持养老发展。

 

《方案》指出,支持范围为支持范围深圳市从事机构养老、社区托养、居家照护、老年助餐、智慧养老等服务的企业和社会服务机构,以及深圳市养老服务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服务商。

 

10项政策条款具体为:

 

(一)专项信贷资金支持。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设立50亿元专项养老信贷额度,根据企业情况提供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贸易融资等全产品融资服务,用于员工工资、支付租金、经营采购、购置厂房设备等支付需求,全力支持养老服务企业恢复服务。

 

(二)专属融资产品支持。疫情期间推出“抗疫贷”、“接力贷”、“复工贷”、“战疫人才贷”等专项金融产品,通过高效灵活的审批模式,确保满足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金融需求。对于暂时经营困难的养老服务机构存量信贷业务,不抽贷、压贷、断贷,缓解因疫情原因出现的暂时性资金困难。

 

(三)专项贷款利率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融资利率优惠,优于市场化报价,节约复工企业融资成本,并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贷款贴息支持。

 

(四)绿色审批服务。开通绿色审批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放款”,简化业务流程。

 

(五)加强服务收费减免。对于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开展手续费优惠减免,对贷款涉及的抵押物评估费、登记费全免,对小微型养老企业免除承诺费、资金管理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六)拓宽境内外融资渠道。积极与集团内综合经营公司、外部创投机构合作,协助养老服务企业境内外上市,发行专项债券,资金募集等,全面帮助企业境内外多渠道融资。

 

(七)搭建跨境撮合平台。利用中银全球中小企业跨境撮合平台,协调海外机构和附属公司,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跨境双向撮合平台,广泛进行技术、产品和服务交流。

 

(八)协助养老产业资源整合。调动中银集团内分支机构和附属公司,提供并购重组及咨询顾问服务,引入先进养老服务产品和运营理念,推荐境内养老企业走出去,实现境内外产业资源对接。

 

(九)在线供应链融资服务。围绕养老产业核心客户,以1+N在线供应链融资模式,满足养老生态圈企业的融资需求,保障养老产业链营运周转正常。

 

(十)个人还款宽限支持。对因疫情影响的个人客户,包括养老机构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职能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将给予还款期宽限,不计为违约,不计入个人征信逾期记录,可申请暂缓还款。

 

除了上述的“金10条”以外,深圳市于日前还发布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扶持养老服务行业发展政策指引》,推出了利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为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养老服务机构,可适用下列措施:

 

1)减免物业租金:对租用市、区政府以及市属、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含厂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写字楼、农批市场、商铺、仓储物流设施、配套服务用房等)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个月租金。对承租市、区两级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或家庭(个人),免除2个月租金。积极鼓励倡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非国有企业、个人业主参照国有企业做法减免物业租金。

 

【相关说明】此次措施在市国资委24日发布的市属国企物业减租措施基础上,将免租物业范围和免租对象进一步扩大,旨在最大限度帮助深圳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降低疫情影响,激励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具体来讲是“三个一律”,在免租物业方面,只要是市属、区属国企持有的在深物业,一律执行免租政策。免租物业类型包括厂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写字楼、农批市场、商铺、仓储物流设施、配套服务用房等。在免租对象方面,只要是租用了市属、区属国企在深物业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一律属于免租对象。

 

2)依法依规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社保费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相关说明】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共济作用,既保障参保人待遇正常享受,又最大限度的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缓解资金压力,《若干措施》提出延期缴纳企业社保费的政策。目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正在加紧制定配套落实方案,本着惠企惠民原则,尽量简化企业申请手续,把措施落到实处。此外,为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还推出返还社保费的有关措施。其中,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返还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社会保险费的25%。同时,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可申请享受稳岗补贴,用人单位可提供职工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的证明材料,向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相关机构申领。

 

3)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相关说明】受疫情影响且缴存住房公积金困难的企业,获得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同意即可申请。企业申请时需要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企业工会决议书,其中要说明单位存在的困难以及职工审议表决通过等情况。该政策在2020年底前都可以申请,从申请当月往后起算最长达到12个月,全市有350多个网点可预约办理该业务。

 

4)返还企业城镇污水处理费: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返还6个月的城镇污水处理费。

 

5)依法依规延期缴纳和减免税款: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由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对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由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免征3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6)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生产经营困难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5%予以返还。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其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基数的50%补贴企业。

 

7)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允许企业依法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平衡目前在岗工作人员和无法正常返岗人员的总体工作时间。

 

8)加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力度:对2020年内根据岗位需要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进一步提高培训补贴标准,适岗培训补贴由每人最高900元提高至1500元,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由平均每人1400元提高到2000元。

 

【相关说明】可通过自主建设的互联网线上平台、微信公众号、APP或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培训服平台等组织员工开展职业技能理论知识培训,实训实操培训可待疫情结束后另行实施。企业在组织培训时,可强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健康卫生等内容,相关课程一并纳入补贴学时。本次补贴政策贯穿2020年全年,疫情过后也可享受,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培训时间,提高培训质量。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放工作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9)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从20202月至6月,阶段性减半征收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阶段性免征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从20207月至20214月,阶段性降低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实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延缴政策。对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延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一同延期缴纳。

 

【相关说明】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享受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政策。减免的是上述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职工的个人缴费部分不纳入减免范围,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医疗保险费减免降缓期间参保人的个人权益和待遇保持不变。

 

2.登记为企业的养老服务机构,还可适用下列措施:

 

1)减轻工商企业用电成本:免除全市工商企业2月份当月缴交两部制电费中的基本电费,由市财政代缴。各工业园区和商业楼宇的物业管理部在收缴电费时不得向用电企业收取已经被免除的基本电费。

 

【相关说明】该项费用减免将由供电部门与市财政局对接,通过市财政代缴,无需企业主动申报。需要强调的是,各工业园区和商业楼宇的物业管理部门在代收缴园区(楼宇)内企业的电费时,不得收取已被免除的“基本电费”。

 

2)帮助企业稳定现金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金融机构不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和创业者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酌情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重要生活物资骨干企业的票据贴现开通再贴现绿色通道,将业务办理流程缩短至2个工作日内;积极运用再贷款等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对相关企业提供利率优惠的信贷支持。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的受益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对各商业银行202021日至630日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风险损失补偿比例上限由50%提高到80%

 

3)加大产业资金倾斜支持:全市产业资金优先用于扶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划拨10%的市级产业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贷款贴息,对于疫情防控期内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并已获得市级产业专项资金扶持且在建设期内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向资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一般延期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相关说明】本次市级财政将拿出10%的产业专项资金,约34亿元重点用于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息后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将降至3%左右。本条措施将对疫情防控期内所有新增小微企业贷款和大部分中型企业新增贷款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贴息。

 

4)进一步释放“四个千亿”政策红利:用好发债增信资金,为参与防疫或受疫情影响的民营企业发债提供融资支持。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可对因疫情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的优质中小企业,提供短期流动性资金支持,并实行利率优惠。

 

如有相关养老问题,请咨询陈老师:13811375603

 

来源: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