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官方回复|住宅小区为老年人提供居住场所,算是提供养老服务吗?
关键词:住宅小区 养老服务
咨询:住宅小区提供居住场所
留言时间:2021-08-20
住宅小区提供居住场所,里面居住的都是60周岁左右居民,他们也签订租赁合同,算是提供养老服务或养老服务场所吗?是否可以认定为托老所。
答复:民政部养老服务司
答复时间:2021-08-25
您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住宅小区为老年人提供居住场所,并签署租赁合同,但未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老年教育等服务,不能认定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设施。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