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承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推 动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相结合, 鼓励老年人继续发光发热, 在新 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 、 美丽河北中贡献才智和力量, 现提出以 下意见 。
一 、 充分认识推动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相结合的重要意义
当前, 我省人口老龄化持续 、 快速 、 深度发展, 老年人 口 数 量 占比持续上升, 劳动年龄人口数量持续下降, 人 口红利逐步减 少, 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面临 巨大挑战 。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 展, 医疗卫生条件持续改善, 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老年人预期 寿命不断延长, 低龄健康老年人群体 日 益庞大 。 他们长期奋斗在 教育 、 科研 、 文化 、 卫生和社会生产生活各个领域, 积累了 丰富 的知识经验 、 工作技能和社会资源, 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 重要 贡献 。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 推动老有 所为同老有所养相结合, 促进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 扩大老年 人社会参与, 是实施积极应对人 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实践, 有利于增加老年人财富储备 、 提升老年生活质量 、 减轻家庭社会 负担, 有利于开发老年劳动力资源 、 降低人力资源成本 、 缓解人 才供需矛盾, 有利于化被动为主动 、 对冲人 口老龄化压力 、 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
二 、 总体要求
(一) 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 深化改革创新 。 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 、 出 台 政策 、 引 导投入 、 规范市场 、 营造环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推动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 激发老年人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 解放和发展老年生产力 。
坚持政策引领, 推动落地见效 。 加强就业创业 、 社会保障、 志愿服务等各类政策统筹, 强化部门与地方协同联动, 确保政策 措施可操作 、 能落地 。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 探索形成可 复制 、 可推广的创新发展经验 。
坚持差异发展, 释放个体活力 。 充分考虑老年人身体条件、 家庭情况 、 知识技能等差异, 既尊重个人意愿, 鼓励老年人力所 能及地为社会贡献力量, 又保障老年人安享幸福美满晚年, 共享 发展成果 。
坚持共同参与, 营造良好环境 。 引 导全社会正确认识 、 积极 接纳 、 大力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 。 引 导老年人树立终身发展 理念, 在服务社会中展现 良好形象, 在奉献社会中彰显 自 身价 值, 在回报社会中续写新的荣光 。
(二) 发展目标
各市结合实际, 政府 、 市场 、 社会 、 个人协同发力, 探索开 展 “推动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相结合”试点, 到 2023 年, 社会认同显著提高, 政策措施逐步完善, 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老有所 为 同老有所养相结合的成效初步显现 。 到 “十 四 五” 末, 老有 所为制度化 、 规范化发展, 老年人力资源有序开发, 老年教育资 源 日 益丰富, 互助性养老充分发展, 老年志愿服务全域覆盖, 老 年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 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相结合实现更高质 量 、 更高水平发展 。
三 、 重点任务
(一) 引导老年人就业创业, 稳步增加养老财富储备 。 将老 年人才开发利用纳入各级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 鼓励各地结合 产业政策和老龄政策制定老年人才开发利用专项政策 。 按照国家 统 一 部署, 开展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 鼓励专业技术领 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 符合条件的执行高级专家离休退休有关政 策 。 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 通过专项活动聘请 、 项 目 聘 请 、 短期聘请等多种方式, 聘请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工作 顾问, 或继续承担业务工作 。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参与申请和承担 国家科技计划项 目, 在科研成果评审 、 著作出版等方面, 与适龄 劳动者享受同等待遇 。 支持企业聘用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与受聘 老年人依法签订书面协议, 根据工作需要弹性设置工作时间和工 作内容, 依法保障老年人在劳动过程中的合法收入 、 安全和健康 权益 。 有条件的聘用单位, 可探索为受聘老年人购买聘期内 的人 身意外伤害保险 。 鼓励知识型 、 技能型 、 创新型的老年人 自 主就 业创业, 推进有意愿和有能力的老年人在农村就业创业 。 以 乡 情乡愁为纽带, 探索建立激励机制, 吸引支持有资历 、 有经验的老 年企业家 、 专家学者 、 技能人才等返乡回 乡, 服务乡村振兴事业 。
(二) 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满足老有所养精神需求 。 坚 持老有所教 、 老有所学、 老有所乐 、 老有所为相统 一, 创新发展 老年教育, 为老年人再学习再发展创造机会条件 。 实施发展老年 大学行动计划, 将老年大学建设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 划, 按照布局合理 、 规模适当的原则, 加快推进老年教育机构和 社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老年教育文化资源共建共享 。 完善 社区教育办学网络, 推动各类院校举办老年大学或参与老年教 育, 创新养教结合新模式,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或设置老 年学习 点, 推动部门 、 行业企业举办的老年大学向社会开放, 多 路径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 创新老年教育形式, 丰富老年教育 课程内容, 开展思想道德 、 科学文化 、 职业技能 、 法律法规等方 面教育 。 大力发展 “互联网 +老年教育”, 开展城乡社区远程教育, 推动优质老年教育资源向城乡基层延伸 。 加强老年教育教师 队伍建设, 积极引入老年教育专业师资人才, 建立老年教育专兼 职教师资源库 。
(三) 创新发展互助性养老, 丰富农村养老形式内涵 。 积极 发展农村互助幸福院 、 邻里互助点等互助性养老, 鼓励低龄健康 老年人帮助高龄失能老年人, 提供力所能及的生活照料 、 送餐助 餐服务 。 鼓励老年人以 自 家居住地为中心开展邻里互助, 通过日常巡视探访, 为高龄 、 独居 、 空巢 、 失能老年人提供代买代缴、 寻医送药 、 春种秋收等服务 。 倡导有意愿共同居住的分散老年人 实施集中养老, 实现互相帮扶 、 抱团取暖。 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 以老年人 自 愿为前提, 将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 空巢独居老年人 的 自 有住宅改造成为小型互助幸福院, 由村 (居) 委会委派专 人提供送餐助餐 、 精神关怀等基本服务 。 鼓励农村互助幸福院、 邻里互助点服务人员 、 志愿服务人员加入基层老年协会, 实行行 业 自 律 。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训, 采取集 中培训、 送教 上 门 、 远程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农村互助幸福院 、 邻里互助点服务人 员进行培训, 提升养老照护能力 。
(四) 大力发展老年志愿服务, 在社区治理中彰显价值 。 引 导老年人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志愿服务, 自 觉参 与积极应对人 口老龄化 、 乡村振兴 、 生态保护 、 京津冀协同发展 等重大战略, 努力在服务大局 、 助力发展 中彰显价值 、 产生 效 益 。 支持老年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和养老互助等志愿服务活动, 在平安维稳 、 文明实践 、 文明创建 、 纠纷处理 、 垃圾分类 、 时政 宣讲 、 文艺活动等方面发挥余热 。 搭建老有所为平台, 持续开展 “银龄讲学”“银龄安康”等系列活动, 探索建立时间银行 、 爱 心积分 、 志愿服务综合保险等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 。 加强老年 志愿者保险保障, 老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 所属组织 ( 团 队) 应为其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五) 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 助推更高层次老有所养 。 引导老年人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传承 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教育和引导青少 年 、 中青年方面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 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经济社 会活动的主观能动性, 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监督 、 社会 治安 、 公益慈善 、 移风易俗 、 民事调解 、 文教卫生 、 全民健身等 工作 。 重点开发紧缺型老年专业技术人才, 支持其依托高等学 校 、 科研院所 、 干 部院 校 、 各 类 智 库 、 科 技 园 区 、 专 家 服 务 基 地 、 农民合作组织 、 社会组织等, 开展人才培养 、 科研创新 、 技 术推广 、 医疗卫生等工作, 从事讲学翻 译 、 研 究 指 导 、 专 家门 诊、 咨询服务 、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专业技术活动 。 鼓励保险 公司开发险种, 为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承保 。
四 、 保障措施
(一) 完善财政支持政策 。 根据就业需求, 适当放宽劳动者 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年龄限制, 对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 求,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按规定纳 入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范围 。 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 式, 支持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组织, 提供济困 、 扶老 、 救孤 、 助 残等志愿服务 。
(二) 加 强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 加 快 终 身职 业 技 能 培 训 体系 建设, 强化职业院校 、 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培训功 能, 支持有意愿且身体状况允许的低龄健康老年人接受职业技能 培训和创新创业培训 。 鼓励符合条件的低龄健康老年人结合自身专业特长, 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合格取得证书 者按照规定登记注册 。
(三) 培育老年社会组织 。 积极培育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和为 老服务组织, 符合条件的依法直接登记 。 暂 时不具备登记条件 的, 可在乡 镇 (街道) 备案 。 对依法登记的老年协会和为老服 务组织, 要按章程规定,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民主决策 机制, 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 不具备登记条件的, 要依据社区社会
组织章程示范文本 (试行) 制定并规范章程,加强民主管理和 自 我监督 。
(四) 打造为老服务平台 。 加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推动 服务力量向大龄劳动者和老年人倾斜, 丰 富线上线下服务功能, 优化服务流程, 简化申办材料, 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 各类人才市 场 、 人才中介机构应探索把低龄健康老年人纳入服务范围 。 政府 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 、 专家服务机构可设立专门的老年人服务窗 口, 举办专项交流活动, 主动为老年人做好服务 。
五、 组织实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推动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相 结合纳入重要议事 日程, 加强统筹谋划, 凝聚思想共识, 提升行 动 自 觉, 积极引导社会共同参与, 为推动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相 结合提供坚强保障 。 相关涉老部门要明确 目 标任务和发展方向, 为推动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协调发展搭建平台 。 健全老年社会组 织 、 养老服务机构中的党组织, 积极发挥老年党员作用 。
(二) 强化推进实施。 建全完善 “省级指导 、 市级统筹 、 区 县主抓” 的工作机制, 分级管理, 有序引导 。 各地要围绕 《指 导》 意见提出 的重点任务, 制定本地 区试点方案, 明确试点 内 容和工作举措, 分阶段 、 分步骤组织实施 。 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 跟踪指导, 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及时总结推广创新发展 经验 。
(三) 强化宣传引导。 支持老年人参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公益事业, 是法律法规赋予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是老年人实现 人生价值的需要 。 各地要大力宣传老有所为的重要意义, 褒扬老 有所为先进事迹 。 积极营造推动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相结合的社 会环境, 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老有所为 、 广大老年人踊跃参与老 有所为 、 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水平老有所养的良好氛围。
(如有养老相关题和合作意向,请联系4008-522-808 ;13811375603(微信同号)